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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物業合同糾紛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糾紛 閱讀(2.74W)

一、如果是物業合同糾紛法律效力嗎?

如果是物業合同糾紛有法律效力嗎?

物業服務合同是雙方協商一致後的結果。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就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權利與義務來履行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物業服務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

1、主體平等原則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民事主體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獨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2、合同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自願原則又叫合同自由原則,其意思就在於締結合同、選擇合同方式、決定合同內容、變更和解釋合同的自願或自由。

3、權利義務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規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制約濫用合同自願原則,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實質的公平。

4、誠實信用原則

是民法、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則,它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包括合同行為在內的民事活動時,應誠實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有欺詐行為。

5、守法和維護社會公益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它是社會公共生活的基本原則。

三、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

1、總則。總則是對物業服務合同的總的說明。總則中,一般應當載明合同當事人、簽訂本物業服務合同的依據、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等。

2、委託管理事項。委託管理事項,也就是具體負責哪些方面的具體內容,有哪些管理畫任務等。委託管理事項主要闡述管理專案的性質、管理專案由哪幾部分組成等。

3、管理服務費用。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管理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用的構成、標準、總額、繳納方式與時間等。

4、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同的物業,其物業管理的專案和具體的內容也不同,物業管理服務的需求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對於不同型別的物業,合同雙方都要根據該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制訂出有針對性的、適宜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5、管理服務質量。明確物業管理服務的要求和標準,對於合同雙方來說都是有益無害的。它既有利於物業管理企業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力,也有利於業主做到心中有數,針對明確的監督參考標準,更好地實施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檢查。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時間。物業服務合同期限一般應根據各地的實踐經驗以及具體的實際情況而定,但一定要明確合同的起止時間。

7、違約責任。所謂違約責任,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所應承擔的以經濟補償為內容的責任。違約責任應儘可能制訂得具體明確。

8、附則。附則一般記錄合同雙方對合同生效、變更、續約和解除的約定。

當事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只要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那麼它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都產生有法律效力。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作為城市中的小區的業主的話,是難免會遇到與物業服務管理的企業產生矛盾的,此時我們一定要及時的注意糾紛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