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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的房屋被法院查封了 | 怎麼處理

房屋租賃 閱讀(1.77W)

租賃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無法繼續使用,承租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損失。
除了被法院查封的情形以外,以下情形也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一、租賃房屋被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查封;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出租人不是房主或有其他情形;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房屋使用條件請執行規定情形的,如出租房屋為違法建築,不符合安全防火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
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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