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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南昌房租減免政策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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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南昌房租減免政策規定是什麼?

一、 疫情南昌房租減免政策規定是什麼?

南昌房租減免政策規定是:疫情防控期間,支援國有企業對自持運營的長租公寓適當減免兩個月租金,倡導機構化租賃企業適當減免或延期支付兩個月租金,並可視疫情發展情況再行調整。在疫情期間,上述已實施租金優惠的企業,可按照租金減免期間所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給予50%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減免租金總額。

二、疫情期間房東的義務有哪些?

1、使租賃單位保持良好狀況。

2、維護租賃單位的衛生清潔以及消防安全,如果房東沒有按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及時對出租房屋進行修繕,或者拒絕維修,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房客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房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3、提供房產證、身份證、租金收據、合同副本等檔案。

三、疫情期間房東可以單方解約的情形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七百一十一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南昌市減免房租的相關政策規定,也是根據國家發現的倡議來進行認定的,但並沒有在法律層面上進行強制減免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對減免房租的申請書進行認定,符合條件的可以合法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