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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是真的嗎?

房屋租賃 閱讀(1.04W)

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是真的嗎?

一、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是真的嗎?

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是真的,但是必須是當地已經出臺了相關支援減免的政策,否則的話也是不存在著的,疫情期間的房租由承租人承擔,如果因為疫情不能及時交房租,可以要求緩交房租,還可以與房東協商對房租進行減免。

二、疫情期間的房租減免依據

1、《合同法》第117條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民法總則》第180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情勢變更原則法律上沒有規定,最高法院根據審批需要在司法解釋中進行了規定:

《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 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完善受疫情影響的社會民生領域的金融服務

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援。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充套件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因為疫情確實是沒有辦法,沒有能力繳納房租的話,那麼建議和房東進行合理的協商,當然有一些地方他們也關於房屋減免,出臺了一定的政策,政府給予補貼,來幫助廣大的市民朋友和一些中小企業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