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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免租金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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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期間免租金的規定是什麼?

疫情期間免租金的規定是什麼?

疫情期間免租金的規定是各地出臺的相關政策,比如說廈門市就出臺了積極應對肺炎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間,支援國有企業對自持運營的長租公寓適當減免兩個月租金,倡導機構化租賃企業適當減免或延期支付兩個月租金,並可視疫情發展情況再行調整。在疫情期間,上述已實施租金優惠的企業,可按照租金減免期間所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給予50%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減免租金總額。

二、疫情期間造謠會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進行造謠、傳謠的,依據情節承擔法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進行治療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構成犯罪的,對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在疫情期間,每個公民都應當盡到自己應當履行的義務,如果說是在疫情期間從事違法犯罪行為,那麼肯定是需要加重來進行處罰的,比如說在疫情期間造謠等等,當然,除了這種管理之外,我們國家還有一些人性化的考慮,比如說對於中小企業進行降租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