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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房屋共有人同意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嗎

房屋買賣 閱讀(2.33W)

共有人私自出賣二手房,在其他權利人事後不予追認的情況下,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但買受人有理由相信出賣人有代理權,符合表見代理構成要件的,應確認買賣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未經房屋共有人同意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