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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房什麼情況下可不收房

房屋買賣 閱讀(2.25W)

購買商品房可不收房的情況:
一、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等“二書一表”的樓房;
二、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時間超過30天)又未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買受者的;
三、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四、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預售商品房的,還必須明示《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購買商品房什麼情況下可不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