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什麼情況下商品房可預售

房屋買賣 閱讀(1.61W)

大家知道購買商品房都是選擇的期房,之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最後才是交房。那預售的商品房在滿足哪些條件下可以銷售?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介紹。

什麼情況下商品房可預售

什麼情況下商品房可預售:

一、什麼情況下商品房可預售

(一)內銷商品房預售

1、有開發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

2、有市計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專案建設計劃檔案

3、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權來源證件

4、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證

5、有納入市建委銷售計劃的證明檔案

6、按申請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或達到相應的工程進度,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7、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外銷商品房預售

1、有開發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

2、付清地價款(包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拆遷安置補償費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證

3、市或區縣建委頒發的建設工程開工證,建築施工合同,採暖、給排水、供電、燃氣、電視接受、電梯安裝等工程已確定交用日期的證明材料

4、已完成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的25%

5、工程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的日期已經確定

6、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相關知識閱讀:開發商違約金怎麼計算

開發商違約時所支付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應當區別兩者情況:

(一)如何計算開發商的違約金?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計算

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可以支援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舉例說,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2萬,而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1萬元,那麼法院最終會支援1.3萬元的違約金。同時,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二)如何計算開發商的違約金?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與目前普遍採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字中的約定的計算方式不同,又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鑑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上述三種計算標準都是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標準情況下法院掌握的標準,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了標準,過高或過低時,法院將掌握這種情況下的上下限標準,即上限不低於實際損失,上限不高於實際損失的130%。

在購買商品房之前,您一定要多多瞭解商品房的情形,以及開發商等實力等,千萬不要掉入購房陷阱中。如果您在購房的過程中遇到任何的問題,請聯絡我們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