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不買要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9.21K)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解除房產合同以後,開發商交付房屋和購房者支付價款的義務才予以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除非存在上述法律規定的情形,否則簽訂房產合同後,當事人都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購房者不想買了,則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不買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