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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逾期交房違約金標準

房屋買賣 閱讀(7.76K)

如何確定逾期交房違約金標準

在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現象非常普遍,很多的房屋受買人對於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行為往往束手無策。如果購房合同約定了延期交房違約金的,購房者應該按照什麼標準進行主張逾期交房違約金?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如何確定逾期交房違約金標準?

違約金是用以補償受害方因合同對方違約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根據有約定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按照法定處理的原則,如果買賣雙方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方式(包括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額等)沒有明確約定,則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即: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一般情況下,對損失賠償額的確定是需要在訴訟過程中,通過法院委託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進行評定來確定的。

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有哪些情況?

1、 解除合同退房的違約金

如果業主已經決定和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退房的話,那麼購房者主要損失的是按揭貸款的利息,那麼作為開發商應該承擔因為違約而要付出的代價,需要給購房者支付按揭貸款利息損失。

2、 逾期交房而不解除合同

雖然開發商逾期交房了,但是業主不希望解除合同的話,只希望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業主違約金的話,法律規定開發商需要根據購房合同中簽訂的違約金對業主進行賠償。

如果業主的購房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比例,那麼一旦開發商逾期交房了,開發商應該按照當時的銀行利率進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一般確定違約金的比例都是按照30%來確定。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權利人主張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的,法院會依職權進行相應的調整。關於逾期交房的其他知識,如果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