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違約>

裝修工程合同未約定違約金逾期如何處理?

合同違約 閱讀(2.7W)

一、裝修工程合同未約定違約金逾期如何處理?

裝修工程合同未約定違約金逾期如何處理?

裝修工程合同未約定違約金逾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不超過實際損失30%的違約金。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只要約定了完工時間,裝修公司超期未完成裝修就說明他們違反了合同約定,因此裝修公司仍然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可以要求減少裝修費、賠償因延期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1、裝修合同之承包方資格審查

作為發包方,為預防欺詐,應瞭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

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託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託書。

瞭解承包方的經營範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必要時可以去參觀發包方正在施工的裝修現場。

2、裝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關於材料應進行詳細的約定,如可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3、裝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應對工期進行明確的約定,承包方應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當順延。但如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裝修合同之質量

裝修合同中,作為承包方,應注意對承包事項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質量標準施工。

對於產品質量標準應進行明確約定,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以避免產品質量標準方面發生爭議。

承包方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照發包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做法說明完成工程,確保質量。

5、裝修合同之檢驗

為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裝修合同應約定,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6、裝修合同之保修期

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驗收合格後起算,雙方可在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7、裝修合同之價款

為了避免風險,應特別注意在裝修合同中對價款支付時間、方式、違約責任等進行明確約定。

明確約定款項的支付方式,如以現金、匯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明確約定款項支付時間,開工前發包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後,支付相當於總價款30%的工程款;竣工驗收後,支付總價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訂立合同時,建議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概況、違約責任、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儘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8、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民法典》第585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我們在簽訂裝修工程合同的時候,應當十分注意合同條款的書寫,同時也要了解合同簽訂的相關法律規定,以免產生漏寫條款的情況,從而損害到自身的合法利益,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