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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買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房屋買賣 閱讀(1.54W)

房屋買賣合同買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房屋買賣合同買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買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後,任一方不得隨便終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房價的上漲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況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動要求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協議

這種情況下,法院在審理時,首先審查協議是否具備繼續履行條件,以及守約方是否願意繼續履行協議。如果買房是守約方,而且堅持繼續履行協議,而且協議也具備履行條件,法院通常會判決合同繼續履行。但是並不是說房主就很難解除買賣合同了,在有些條件下,特別是買方逾期付款的情況下,房主還是有機會終止或解除協議的。

如果遇到買方逾期付款等違約情形,要及時催促,必要時上訴至法院,要儲存好相關證據,尤其是文字和錄音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達到解除合同的條件。

二、怎麼謹防二手房買賣陷阱

1、核實上家身份是首要。

買二手房的第一步就要核實與交易想對方的身份。最簡單的一個辦法是到各區的房產交易中心查詢一下房屋的權屬情況。

2、稽核貸款合同要仔細。

買家向銀行申請貸款過程中,如果申請的是商業貸款,銀行會要求下家找一家擔保公司進行擔保,而買家一般都會採用中介公司推薦的擔保公司。少數不良的擔保公司會鑽購房人的空子,謀求非法利益。因為格式合同中也有許多是需要填寫進去的內容,如果對這些內容不加以重視並認真核對,就容易被鑽了空子。

3、首付交給銀行。

如果賣家的房屋有抵押貸款,那麼賣家必須先還清貸款,併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後才能交易過戶(有的交易中心還要求要辦完抵押注銷手續之日起幾個工作日後才能交易)。在這種情況下,賣家一般會要求賣家先支付一定的首付,用以償還銀行的貸款以便取消抵押。但是,如果買家將首付交給賣家後,賣家並未按原來的約定去取消抵押而是挪作他用,對此,買家可以要求賣家聯絡好銀行,並在賣家辦理好還貸手續後,再將首付直接匯入賣家在該銀行的帳戶,銀行當場即可劃款並出具他項權證。這樣一來,賣家就不可能將買家交付的首付挪用了。

房屋買賣合同簽署之前必須要與對方協商各項事宜,若是簽署了該合同,但是買房不能按期付款的,那麼就有可能會面臨著支付賠償金的處罰。具體需要支付的賠償金,需要結合簽署的合同、買房時支付的定金等來加以確定,對於拒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