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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糾紛福州怎麼辦?

房產的糾紛 閱讀(2.65W)

小區物業糾紛福州怎麼辦

小區物業糾紛福州怎麼辦?

小區物業糾紛處理方式,概括越來有以下幾種:

1、當事人各方自選協商和解;

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解。

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

4、司法訴訟。

一般的住宅小區都會聘請物業公司對小區進行各方面的管理,業主需要支付一定的物業費,雙方之間形成物業服務合同關係,正是因為雙方這一種特殊的法律關係,所以經常會看到業主和物業產生一些糾紛,比如:物業起訴業主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而業主起訴物業,原因就多種多樣了。

那麼,面對物業服務糾紛,作為業主應當如何解決呢?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1、您在投訴前應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比如證據的收集、整理;重點蒐集物業公司未按協議履行的相關證據,證據要充分完整;

2、針對物業公司的行為,您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該部門系物業行業主管部門;

3、投訴應當注意儘量不要採用口頭投訴的方式,建議以書面方式提交;

4、如投訴無法解決爭議的,建議您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遇到物業糾紛的時候,作為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肯定是錯誤的。正確的方式應該是派出業主代表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並且業主有權力發起投票更換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