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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權年限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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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權年限多少年?

自住房市場化改革以來,在房地產市場之上一直有一把高懸的利劍,那就是二手房的使用年限。大多數購房者以為買了房子就可以永久居住,但事實不是這樣的。那麼二手房產權年限多少年呢?如果不可以永久居住,其使用年限該怎麼計算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二手房產權年限多少年

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減去已使用年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其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二、二手房使用年限怎麼計算

(一)土地使用權年限的界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與劃撥分類

土地使用權最主要的兩種獲得途徑分為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劃撥土地使用權。

1、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通過出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是交納土地出讓金以貨幣等形式有償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經營性用地,房地產、住宅、商業、工業等。

2、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劃撥土地是指國家無償或成本價向用地單位供應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業,學校、醫院、軍事用地,國家機關辦公用地、公路,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國有企業等。

(三)二手房中的已購公房、經濟使用房、二手商品房、央產房具體如何計算

1、已購公房、央產房。

已購公房和央產房同屬福利分房制度下的“產物”。取消福利分房後,已購公房和央產房也可上市進行交易,由於是成本價的房屋,因此買方在購買這類房屋時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

(1)如已購公房和央產房的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即從該樓的第一套房屋首次進入二手房市場,繳納土地出讓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讓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時,依上述辦法分別計算使用年限,最終保證同一宗土地、同一棟樓的土地出讓年限終止日相同。

(2)如已購公有住房新佔土地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簽署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轉讓合同》,以及下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定土地使用年限為準,一般是從竣工日期算起。

2、二手商品房、經濟使用房。

通常情況下,經濟使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樓盤原始竣工的時間為準,而這一種土地使用年限的計算方式也等同於二手商品房。因此,經濟使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許可證的時間來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這裡提醒您在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核查清楚房屋的使用年限,以免購買到使用權即將到期的房屋,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如果您自己無法清楚辨別使用年限的問題,可以找律師幫助核查,及時瞭解相關的市政規劃等,將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