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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剩30年該怎麼辦?

土地承包 閱讀(8.34K)

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剩30年該怎麼辦?

現在由於房價的不斷飆升,不少人更加青睞於二手房的交易,但是大家都知道,在我國土地使用權證書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一般來說是70年,如果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發現所剩的使用權年限已經不是很多了的話,很多人就會開始猶豫,那麼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剩30年該怎麼辦?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 70 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大家並不需要過於的擔心,因為我國的法律對於土地使用權證書到期之後的處理辦法已經做了一個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如果土地是居住用地,那麼當該土地的使用權證書到期之後,是可以自動進行續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