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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權年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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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權年限是多久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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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權年限如何算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經濟適用房是為了適應新的社會經濟形勢,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產種類,適合於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社會保障住房。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較為特殊,整個開發的樓盤並不具備土地使用權證。基於這種情況,通常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樓盤原始竣工的時間為準。而這一種土地使用年限的計算方式也等同於二手商品房,因此,經濟適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許可證的時間來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