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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可以寫小孩的名字嗎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閱讀(1.09W)

買房子可以寫孩子的名字。

買房可以寫小孩的名字嗎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記買房的民事權利,所以買房子可以寫孩子的名字。

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辦理過戶手續,應由他的法定監護人(一般是父母)代他辦理。

第一,現在婚姻不夠穩定,很多人的婚姻不能長久,如果將孩子名字加入產證,未來如離婚,房產不好分割。有孩子名字的房產,即便離婚,父母原則上也不能分割孩子的財產,即便法院將房子判給一方和孩子,未來該方想出售房產,由於房屋上有孩子產權,按目前上海房產交易中心規定,出售未成年人房產,必須經過父母雙方共同同意並共同前往交易中心辦理手續,所以還必須經過對方同意,麻煩不少。

第二,孩子太小,成長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很多,如果孩子發生不測,該房屋中屬於孩子部分還需要辦理相關繼承手續,太過麻煩。

第三,購房時不寫孩子名字,未來百年後將房子留給孩子,按目前政策,孩子只需要繳納1%的繼承公證費即可辦理產權變更。繼承房屋,無須繳納契稅等其他交易稅費。目前我國還沒出臺相關遺產稅政策,繼承父母財產繳納稅費並不高,無須過早處置。

第四,購房時寫了子女名字,如子女成年,則處置房屋的權利就不全在父母了,子女按其在產權中佔有的份額或作為共同共有人有權選擇是否同意出售,同時也有權享有出售收益。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