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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可以改名字。按照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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