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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責任如何認定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25W)

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起算為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日。開發商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且逾期交房的,買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責任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