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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開發商完成交房

房屋買賣 閱讀(3.03W)

如何認定開發商完成交房

大部分購房者與開發商籤訂購合同後,會選擇等待開發商完成交房通知,至於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合不合格他們不清楚,也不知道如何認定開發商完成交房,這對自己的權益保護是極為不利的。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如何認定開發商完成交房

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完成交房,應看是否符合下列規定去認定:

(一)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

(二)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約定;

(三)設定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裝置、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與樣板房一致;

(四)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際測繪的房屋基建面積或套內面積,並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備案;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內,將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七)協助或者代理房屋購買人辦理房地產權證。

房屋交付使用後,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可以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證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給購房人造成的損失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賠償。

二、開發商怎樣才算完成交房

(一)當商品房已經竣工,並且達到交付使用條件以後,開發商會書面通知購房者辦理交接手續;

(二)在進行交接的時候,開發商要提供一表兩書、《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和《物業管理公約》;

(三)當購房者認為房屋符合約定,並且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簽字以後,開發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四)如果開發商提供的檔案不全,購房者有權拒絕接收房屋,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來承擔。

商品房買賣有很大風險,再加上其整個過程環節又多,購房者對任何一個環節不瞭解,就有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甚至是財產上的重大損失。開發商交房是商品房買賣的最後環節,也最容易發生糾紛,建議大家提高警惕,瞭解如何認定開發商完成交房,保證順利拿到自己想要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