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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法院查封應該怎麼解封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41W)

一、要想解除對房產的查封方法:

房子法院查封應該怎麼解封

一是原告申請解除。

二是提供現金擔保,就是講同等數額的現金交給法院。

三是原告撤訴,案件審結,四是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或者是訴訟請求,並且案件已經生效。

除此之外,法院是不會解除查封的。

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六條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錯誤的。

(二)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三)申請人的起訴或者訴訟請求被生效裁判駁回的。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保全措施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七條財產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擔保財產且有利於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保全標的物為被保全人提供的擔保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