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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產官司時要注意什麼 | 逾期交房糾紛怎麼處理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47W)

打房產官司時要注意什麼,逾期交房糾紛怎麼處理

現實中很多購房者會因為購房問題而與開發商產生糾紛,此時如果問題比較嚴重的話,建議最好儘快先法院起訴,否認容易造成更多的損害。而在打房產官司的時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當事人打房產官司時有哪些要注意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打房產官司時要注意什麼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其次,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最後,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二、逾期交房糾紛如何處理

購房合同一經簽訂,房地產公司就應當嚴格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如果逾期未交付,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逾期未交付達到一定的期限,購房者還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面對逾期交房糾紛,購房者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首先,購房者應對開發商進行催告,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交房;如果開發商還不能交付,則可以據此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三)項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購房者根據上述規定解除合同,但必須滿足法定要件,即在第一次催促開發商交房時起,一定的合理期限內就有要求退房的權利。這個合理期限是多久,我國相關司法解釋也有規定,即經過催告的期限。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第1款明確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其次,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返還您已交付的購房價款並賠償您由此遭受的損失。我國《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鑑於開發商的違約行為,購房者可以要求其返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具體包括:購房款;因簽署買賣合同實際支出的費用,如印花稅等;從您交房款之日起到返還房款時止,按銀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由於您與開發商在房屋預售合同上約定了違約金條款,其理應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若需要通過打官司的方式來處理房產方面的糾紛,那當事人處理要知道此時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外,同時還要搞清楚打房產官司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免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而必要時也是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打房產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