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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屋買賣官司要注意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1.95W)

打房屋買賣官司要注意什麼

有買賣就有可能會發生糾紛,而作為標的額巨大的房屋,在買賣過程中很容易產生房屋買賣糾紛。在產生房屋買賣糾紛後,如果要通過訴訟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解決,應該如何打房屋買賣官司呢?對於購房者來說,打房屋買賣官司要注意什麼事項,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對此,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

一、如何打房屋買賣官司

房屋買賣合同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諸如房屋質量、延遲交房、虛假承諾等一系列法律問題,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走訴訟程式維權的方法和流程如下:

(一)提交起訴狀要求

原告應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單位須加蓋公章、個人須親筆簽名)。

(二)提交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等;如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由委託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並明確代理許可權。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

①主體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或近三個月的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③授權委託書並明確代理許可權。

3、當事人名稱在訟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三)提交證明房屋買賣(預售)關係成立及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證或產權轉移登記的電腦查詢單;

2、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3、購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據或發票、按揭合同、借據、還款清單;

4、房屋竣工驗收情況的證明;

5、房屋交接時間的證明。

(四)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注意事項:

起訴狀應用鋼筆、簽字筆書寫或列印,不能用圓珠筆、鉛筆書寫。

提交證據的份數與起訴狀相同。

以上材料均用A4紙。

二、打房屋買賣官司要注意什麼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其次,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最後,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實踐中,如果您與賣房者之間發生了房屋買賣糾紛,而打算起訴賣方時,您首先要做的便是收集好證據,寫好起訴書,做好訴前準備工作。在此過程中,證據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這關係到您能否打贏官司的問題。如果您不確定所收集到的證據是否足夠,建議您諮詢一下房產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