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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打房產糾紛官司 | 如何處理房產糾紛官司

房產的糾紛 閱讀(2.9W)

怎麼打房產糾紛官司,如何處理房產糾紛官司

可以說房產當中是很容易產生糾紛的,畢竟此時涉及到的價款比較大,而不管是哪方當事人在遇到糾紛的時候都不會願意退讓。因此很多時候究竟房產糾紛都是通過打官司的方式進行的。那實踐中當事人怎麼打房產糾紛官司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麼打房產糾紛官司

當遇到房屋質量問題沒有驗收通過時,當事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其實無論是那種糾紛,都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時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打房產官司”應注意以下事項: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

其次,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再次,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最後,如果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二、發生房屋買賣糾紛如何解決

根據我國司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與房地產開發商發生糾紛,一般有以下幾種解決的方式:

1、協商

協商是指當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處分權,在法律規定許可的前提下,互諒互讓,協商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對雙方所發生的糾紛進行協商,提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並就此達成一個糾紛解決協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糾紛,對購房者和開發商來講都是最好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既省時省力又省錢。

2、調解

這是指在非仲裁機關和訴訟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買賣糾紛的當事人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仲裁

仲裁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依據他們事先或事後達成的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關,由該仲裁機關依據有關法律和事實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仲裁解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加上仲裁簡單、靈活,因此它能比訴訟更迅速處理糾紛,同時費用更低廉。但是要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發生糾紛的雙方中有一方不願將糾紛提交仲裁解決,那麼就木能採用這種方式來解決糾紛。

4、訴訟

訴訟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和事實作出判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就雙方之間的糾紛作出解決。由於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當事人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雖說訴訟並不是解決房產糾紛的唯一途徑,但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如今在遇到這類糾紛的時候,多數人還是願意向法院提起訴訟,這可以說是處理房產糾紛比較好的方式之一了。至於應該怎麼打房產糾紛官司,這方面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沒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