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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轉租合同效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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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轉租合同效力法律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轉租合同的法律效力

  需要徵得房東的同意,並在租賃合同書上簽字,否則,房東可以主張解除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