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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和不動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證 閱讀(3.18W)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有住建部負責發放。購房者在拿到房產證之後,意味著對房子取得了所有權,可以依法對該房產進行佔有、處分、使用以及收益。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證一般包含如下資訊:房屋所有權人資訊、房屋共有情況、房屋坐落(即房屋所處地段、房屋所在單元、房屋所在樓層)、房屋登記時間、房屋實際性質(比如說究竟是商品房還是商住房還是保障房)、房屋規劃用途、房屋狀況(比如房屋建築面積)以及土地狀況。

不動產權證則不同,不動產權證是一種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不允許動的房產權利證明,由國土資源部頒發,被認為是新版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包含的內容更加豐富,房產證針對的只是房子的所有權,不動產權房則是針對所有不允許動的房產權利,不僅擁有房子本身的所有權,甚至還包括宅基地等於房子密切掛鉤的不動產權。在具體內容上,不動產證包含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型別,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型別、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

不動產權證不僅比房產證更加詳細,換句話來說,房產證就像是不動產權證的一個子集甚至說是一個附庸,不動產權證起重要性要高於房產證。因此,對於房主來說,辦理不動產權證,甚至要比辦理房產證更加緊迫,尤其是對於一些因為遺留問題而遲遲沒有辦理不動產權證的老舊小區,一旦遭遇拆遷,沒有不動產權證作為憑證,房主在獲得拆遷補償方面必然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