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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宅基地拆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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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宅基地拆遷糾紛
宅基地拆遷家庭糾紛怎麼處理的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訴訟,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轄區的法院起訴。 (2)對侵權行為,應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對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中發生的訴權,應向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訴訟,應向事故發生地或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4)《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6、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有效期為權利人在知道自己權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內。 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四種情況: (1)身體受到傷害請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7、提交起訴狀 起訴應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