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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遷糾紛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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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遷糾紛怎麼辦?
宅基地拆遷糾紛怎麼辦?

一、宅基地拆遷糾紛怎麼辦?

1、協商解決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宅基地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1、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遇到宅基地拆遷糾紛的問題,可以採用行政方法解決,也可以採用司法訴訟的方式解決。在農村徵用宅基地需要支付補償款,要給土地補償費,徵用安置費和地上種植的農作物的補償費,這些費用並沒有統一的標準,與本地的經濟條件,被徵收土地的用途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