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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農民宅基地糾紛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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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農民宅基地糾紛怎麼處理

一、拆遷農民宅基地糾紛怎麼處理

1、行政裁決。

村民對拆遷行為有爭議的,可以向當地政府部門申請行政裁決,當地政府部門收到裁決申請後,一般會在30天內作出裁決決定。

2、依法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3、強制拆遷。

村民無正當理由不執行拆遷協議的,可以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與農民簽訂的拆遷安置協議有效嗎

徵收安置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表現在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依法訂立的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如果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約定的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拆遷補償方式分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若是貨幣補償,則補償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若是產權調換,則按照拆遷房屋和調換房屋各自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計算,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在實行貨幣補償形式的情況下,需要對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在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形式的情況下,需要同時對被拆遷房屋和所調換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以作為結清差價的依據。至於房屋的評估機構的選擇,應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選定,如雙方未能就選定評估機構達成合意,則由雙方各提出一至兩家評估機構,抽籤決定。

去政府申請行政裁決,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都可以解決宅基地拆遷糾紛。在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具備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護。簽訂協議的當事人需要是房屋的拆遷者和房屋的所有人,房屋被拆遷之後,有兩種補償方式,一種是貨幣補償,另一種是房產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