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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中存在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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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中存在虛假宣傳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商品房買賣中的陷阱有哪些


(一)簽訂不規範的合同

惡意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在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監製的統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中,開發銷售商故意對有些條款不填寫,如土地面積、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等有關細節都不填,使消費者誤以為該企業手續齊全,埋下了因此產生糾紛的許多隱患。有的銷售商甚至連房價、總房款的大寫金額都刻意空著,為自己以後篡改房價埋伏筆。

(二)延期交房強詞奪理

要麼合同中只籤工程竣工時間,對交房時間閉口不提,不約定不可抗力,卻一再延長交房時間,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無法得到賠償。要麼誇大不可抗力開脫責任。

(三)資質不全導致產權證難辦

開發商資質不全,例如沒有取得土地的使用許可權,根本就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格,銷售的商品房當然也就辦不了房產證;還有很多開發商是邊開發、邊銷售、邊協調關係辦證,房子賣完了,有關手續卻還沒有審辦下來。或者由於不願意繳納和逃避土地出讓金,這樣開發的房產不僅不能辦理產權證,而且還會給購房者以後的居住和買賣留下無窮後患。

可能大家都發現了,現實中由於所要購買的房屋性質不同,因此對於購房者而言,此時需要注意的問題也就是不太一樣的。具體房屋買賣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總結了比較常見的一些注意事項,可以適當瞭解一下。為避免自身利益在購房過程中遭到損害的話,建議可以在律師的指導下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