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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虛假宣傳怎麼賠償開發商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逾期交房 閱讀(8.96K)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開發商虛假宣傳怎麼賠償開發商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開發商虛假宣傳賠償

  《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釋出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釋出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釋出虛假廣告。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廣告的經營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釋出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

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款。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