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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籤合同勞動者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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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籤合同勞動者該怎麼辦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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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勞動者該如何抉擇呢

提問:我公司現在還沒給籤勞動合同,請問這樣的公司還能呆下去嗎?解答: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本法實施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否則,勞動者有權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在符合法定的情形下,勞動者也有權在履行法定手續後,單方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