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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賠償的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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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賠償的範圍是什麼?

一般交通事故發生後,都會對當事人造成一定的傷害,一般被賠償人精神上的傷害也有相關的標準可以解決,如精神損害的最大賠償額度在五千到五萬之間,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的問題。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專案: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區域性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區域性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律師解析

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法律根據

(一) 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權損害賠償中,應一併提起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請求,否則訴訟後不得提起。(參照精神賠償解釋第八條)

(二)賠償類別:

3、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其他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參照賠償解釋第九條)

(三)司法實踐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不予支援。

(四)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一次性支付,特別情況下可以分期支付。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事實上,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國家制度對法律制度的道德補充,對維護社會和諧完善我國法制具有積極地意義。

人身損害賠償專案和標準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進行認定。

精神損害賠償的專案和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於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不適用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將寵物狗視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總之,以上就是對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一些法條的相關情況與解釋,當然,如果你有類似的問題,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好自身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得讓與,更不能繼承。更多相關情況,需要結合實際才能做出最好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