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閱讀(8.91K)

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通常交通事故賠償屬於民事賠償範疇,但是如果駕駛員危險駕駛,並有逃逸行為,就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在法院審理交通肇事案過程中,受害人及家屬可以就損失提出賠償要求,那麼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什麼?下面請看小編帶來的這篇文章。

一、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刑訴法解釋第155條第3款規定,“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該款規定系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範圍一般規定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道交解釋》)第14條第1款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16條和第22條規定的各項損害。《侵權責任法》第16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22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據此,交通肇事案附帶民事賠償範圍與民事侵權訴訟的賠償範圍是一致的。

二、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該由誰提出?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在交通肇事案中,受害人除了發生人身傷害之外,勢必還會產生相關費用。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還應該賠償死亡賠償金和撫卹金等。受害人的代理人及家屬都可以在法院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提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