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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單位勞務關係侵權責任規定內容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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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與單位勞務關係侵權責任規定內容包括什麼?

個人與單位勞務關係侵權責任規定內容包括什麼?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

1.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而勞務關係則適用《民法典》。

2.勞動關係的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勞務關係的主體是平等主體,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係,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係。

3.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隸屬與管理的關係;勞務關係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一方提供勞務服務,另一方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是平等的關係。

4.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5.勞動關係用勞動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而勞務關係須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6.在納稅方面,勞動者取得的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計算繳稅個人所得稅;而勞務提供者取得的勞務費,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7.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解除勞務關係,沒有這些法定的經濟補償金,只能根據民事法律和雙方的勞務合同約定執行。

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個人勞務關係後,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如果侵權是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可以向提供勞務一方追償。侵權行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侵權人要承擔侵權的責任,而在實踐中侵權的行為非常多,可以分為一般的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