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經營糾紛>

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規定包括什麼?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5W)

一、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規定包括什麼?

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規定包括什麼?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二、如何解決債權債務糾紛?

解決債權債務糾紛的方法有: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相關部門或人員投訴,由第三方主持調解;

3、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可以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沒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民法典》中關於債權債務的規定,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的,在我國合法的借貸關係是能受到法律的保護的,保護借貸關係的法律規定主要出自《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等,所以大家遇到債務糾紛可以根據這些法律條文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