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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什麼意思 | 承租人的權利是什麼

租房合同 閱讀(9.31K)

在租賃關係當中,一方屬於出租人而另一方自然也就屬於承租人。雖然我們都知曉這樣一個關係,但實際法律中規定的承租人是什麼意思呢?而作為承租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有一定的義務。那究竟作為承租人有哪些義務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承租人是什麼意思 承租人的權利是什麼

一、承租人是什麼意思

承租人,又稱“承租方”。是指租賃合同中使用租賃財產並按約向對方支付租金的當事人。其主要合同義務為:

(1)按約定數額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護租賃財產並按約定用途正當使用;

(3)在租賃關係終止時及時返還租賃財產。其主要權利是按約佔有和使用承租財產。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間發生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二、承租人的權利是什麼

1、在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內取得房屋使用權。在此期間,即使房屋所有權轉讓,承租人仍然享有這一權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賃期限內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員 可以繼續承租。

2、按租賃合同的規定,要求出租人及時修繕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一般應當由出租人負責修復。非住宅用房的維修,按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的約定處理。

3、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租給他人。轉租時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轉租人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

4、出租人如出賣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5、在租賃期限內,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遷,承租人有獲得安置的權利。

三、承租人應承擔哪些義務

1、按期交納房租,如拖欠租金,應當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2、按照房屋的效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裝修、裝置、附屬設施,如果確實需要變動的,應當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就此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因負賠償或修復的責任。

3、應當遵守當地人民政府對於出租房屋的管理規定。

在通過上文的介紹之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承租人是什麼意思了吧。作為承租人權利和義務都是對等的,而作為出租人其實也是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有任何一方沒有按照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則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才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