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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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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要注意什麼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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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承租人要注意哪些事項

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2、稽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賃證》;

3、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5、付款方式。

綜上所述,雙方商定房屋無償使用的,應該訂立書面合同。這樣的合同通常包括房屋租賃期限、違約責任及雙方權利義務,無償使用就沒有租金這方面的約定。對於房屋內設施的使用和數量,合同中也應該寫清楚,否則一旦損壞,可能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