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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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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

武漢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多少

(一)武漢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表級別人口(人)每平方米稅額(元)

大城市50萬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萬~50萬1.2~24

小城市20萬以下0.9~18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0.6~12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二)土地使用稅免繳範圍有哪些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五年至十年; .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三)對免稅單位自用土地如何解釋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辦公用地和公務用地。

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業務用地;

宗教寺廟自用的土地,是指舉行宗教儀式等的用地和寺廟內的宗教人員生活用地。

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參觀遊覽的用地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地。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是指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自用的土地,可否免徵土地使用稅

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武漢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的相關內容,由於我國的城市眾多,各個地方的發展水平和標準都不一樣,具體土地的使用範圍也有所不同,企業和個人涉及到土地使用稅的問題一定要到相關部門具體瞭解,也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