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怎麼計算?
定義: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特點:
(1)對佔用土地的行為徵稅(準財產稅);
(2)徵稅物件是土地;
(3)徵稅範圍有所限定;
(4)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適用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實行分級幅度稅額
(1)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
(2)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概念: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特點: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非一般財產稅)
(2)徵稅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
計稅依據——按房產餘值計稅和按租金收入計稅兩種
從價計徵: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從租計徵: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4%)
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上述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扣除率在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主要分為大城市,小城市和中等城市,縣城等地域。我國現在實行差別幅度稅收標準。一般來說大城市的稅收比較高,其次按照梯度制度來收取稅額。具體請參考上述找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