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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土地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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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土地的條件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

(1)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的,比如建造自用的辦公樓,那麼就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在辦公樓建造期間的攤銷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之後計入當期損益(一般是管理費用);

(2)土地使用權作為企業存貨的,比如建造住宅小區,那麼與建造的住宅小區一起作為企業的存貨,是開發成本的一部分,建造期間不攤銷,建成之後與住宅小區一起作為存貨核算,不攤銷;如果住宅小區賣出去了,也不用做相關處理;

(3)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比如購入土地使用權的時候就決定建成之後的建築物對外出租,那麼從購入的時候土地使用權就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在建造期間不攤銷,建成之後的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