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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著作權抄襲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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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認定著作權抄襲標準的?

如何認定著作權抄襲標準的?

判定抄襲有兩個標準:

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範圍。

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

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

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

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

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

著作權是有期限的保護著作人知識財產的權利。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著作權在一定期限經過後,著作財產權即歸於失效,而屬公有領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二、著作權侵權如何賠償?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3、法定賠償。

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

三、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什麼?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如非法複製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著作權抄襲需要滿足兩個法定要件,存在著作權侵權行為,要賠償著作權人的損失,一共有三種方式,能夠計算著作權人實際損失的,按照損失進行賠償;無法計算實際損失,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進行賠償;若都無法計算,按照法律規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