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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抄襲的標準

著作權 閱讀(2.49W)

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範圍來判定抄襲行為,因為法律鼓勵年輕人創作,如果在作品中加入適當引用,也是可以被允許的,但是引用必須註明出處,如果沒有註明引用的出處,又把引用的範圍擴大到作品的十分之一以上,那麼就是司法中的抄襲。
法律依據:
《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明確規定:
1、“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

認定抄襲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