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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中 | 如何判定抄襲與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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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文學作品,一般都是以文字為主。但是我們常常會發現這類文字作品經常會被抄襲與借鑑。那麼,當事人需要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維權,文字作品中,如何判定抄襲與借鑑?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文字作品中,如何判定抄襲與借鑑?

文字作品中,如何判定抄襲與借鑑?

根據《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明確規定:適當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斷。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兩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如果多次引用同一部長篇非詩詞類作品,總字數不得超過一萬字;引用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四十行或全詩的四分之一,但古體詩詞除外。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但題評論文章和古體詩詞除外。

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

(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

(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範圍。凡超出合理使用範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

(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

有的學者認為,判斷抄襲與其它行為的區別,可以從下面5個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對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與被告作品的特點;

(3)看作品的性質;

(4)看作品中所體現的創作技巧和作品的價值;

(5)看被告的意圖。

在推理文學、影視、漫畫等作品中,同一個詭計、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現。因此通常要界定一個作品是否有抄襲是很困難的(如一個作品抄襲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襲)。一般來說,一個情節或一個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幾點可以用來判斷是否有抄襲:

1、情節和手法都與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個作品中,至少有2個手法與另一作品相同。

文學作品當中,抄襲與借鑑的區別並不能夠一概而論,而是需要多角度進行分析。首先對於當事人來說需要對其意圖進行鑑定,如果是抄襲用以商業用途並且抄襲了大量片段以及情節的情況就屬於抄襲,而借鑑更多的是在寫作手法以及寫作思路上進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