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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域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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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域名商標

哪些行為屬於惡意搶注域名商標

1、註冊人跟他註冊的域名之間不具備法律上承認的必然的聯絡,也就是由於該域名被註冊,使得他人沒辦法得到。而所謂的必然聯絡,就是說註冊單位代理註冊人有完善的證明。如代理人證明、單位註冊證明等等。

2、註冊人通過其註冊的域名獲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應有的損失。

域名的概念

域名,是由一串用點分隔的名字組成的網上某一臺計算機或計算機組的名稱,用於在資料傳輸時標識計算機的電子方位(有時也指地理位置,地理上的域名,指代有行政自主權的一個地方區域)。域名是一個ip地址上有“面具”。一個域名的目的是便於記憶和溝通的一組伺服器的地址(網站,電子郵件,ftp等)。域名作為力所能及難忘的網際網路參與者的名稱,世界上第一個註冊的域名是在1985年1月註冊的。

惡意註冊使用域名的情形

1、註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

2、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註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網際網路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

3、註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另外,有人會為了利益註冊使用域名,而有些人看到一些好的簡單易懂的域名,在對方還沒及時去註冊的時候,先下手為強,惡意搶注域名。等到後面該域名所有權人發現後,就以要求對方拿錢購買為要求,以便從中獲取利益。

在發現有現惡意搶注商標的,可以去商標局進行投訴處理。在我國,國家對商標有一定的保護,商標在我國法律上有規定,誰先申請就是誰的,並且規定只要是國內沒有的,都可以進行申請註冊,不用管國外有沒有,那不關我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