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二)軟體的鑑別材料;
(三)相關的證明檔案。
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
第十條 軟體的鑑別材料包括程式和文件的鑑別材料。
程式和文件的鑑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式和任何一種文件前、後各連續30頁組成。整個程式和文件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式和文件。除特定情況外,程式每頁不少於50行,文件每頁不少於30行。
第十一條 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以下主要證明檔案: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二)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專案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專案任務書;
(三)經原軟體著作權人許可,在原有軟體上開發的軟體,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
(四)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第十二條 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鑑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式的50%;
(二)源程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三)目標程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
文件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軟體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將源程式、文件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第十四條軟體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專有許可合同當事人可以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申請合同登記。申請合同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合同登記表;
(二)合同影印件;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
隨著國家對智慧財產權開發的越來越重視,對於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申請和保護也越來越來格,當事人有發明了相關計算機軟體的,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來申請著作權,對相關情況不清楚的,可以諮詢著作權管理部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