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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常識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保護 閱讀(8.48K)

一、不登記軟體著作權是否就不能取得著作權?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常識有哪些?

軟體如果不登記可以取得著作權嗎?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由此可見,軟體與是否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係。

關於著作權的取得,各國的立法中主要有兩種做法:1、自動取得制度,2、註冊取得制度。我國採用的是自動取得制度,即以作品的完成時間作為著作權取得的時間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權,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完成並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則對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權。《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五條規定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理享有著作權,正是自動取得制度的體現。

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軟體著作權登記並不是軟體取得著作權的前提條件,軟體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動享有著作權,受法律的保護,軟體著作權是否經過登記與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係。

二、計算機軟體是不是必須進行著作權登記?

根據相關法規,軟體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自願。

2002年開始實施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體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檔案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說的是“可以”,也就是說,軟體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自願。

三、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登記的是什麼?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軟體著作權登記、軟體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登記。”根據該條規定,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範圍是:1、軟體著作權,2、軟體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3、軟體專有轉讓合同。

四、軟體著作權怎麼登記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裡有詳細的規定,即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體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而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體登記機構。單位與個人可以直接到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軟體著作權登記部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代為申請辦理,兩種方式各有優劣。

五、軟體著作權登記有什麼意義?

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記費用的,而且登記的程式比較煩瑣。不過,軟體著作權登記儘管不再是強制性的要求,但是著作權登記還是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1、作為軟體得到重點保護的依據

《國務院〈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規範和加強軟體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體著作權登記,並依據國家法律對已經登記的軟體予以重點保護。”

2、作為稅收優惠的依據

根據《國務院〈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檔案,國家對已經登記的軟體將會予以重點保護,並享受有關稅收、智慧財產權、融資、進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優惠政策。

3、作為技術出資入股

《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體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入股,而且作價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達到35%。現在有的地方更規定軟體可以作價100%以技術出資的規定。不過一般都要求軟體著作權應當取得登記。

4、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科學技術部關於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鑑定證書或者鑑定報告、科技計劃專案驗收報告、行業准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製報告;或者智慧財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體登記證書等)和使用者證明。”這裡的登記可以理解為著作權的登記,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以軟體申請技術成果應當遞交軟體登記證書。

除此之外,軟體著作權登記還有更為現實的意義,就是享有軟體著作權證明作用。軟體由一系列的程式碼組成,稱為原始碼,其可以無限制的複製。軟體著作權所保護的是原始碼,一般認為誰持有原始碼,誰即是著作權人。由於原始碼的可複製性,不象複製紙質材料那樣可以區分原始與複製件,假使原始碼保密不嚴,就很難區分著作權人。如果儘早進行著作權登記,取得《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這就是初步的權利證明,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體權利的有力武器,同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最好證據,而對方要證明《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並非真正軟體著作權人,在舉證上具有相當大的難度。在進行軟體著作權貿易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也有利於交易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