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登記是針對軟體開發者為了保護自身智慧財產權而設定的一種民事權利,在我國,申報軟體著作權有著嚴格的步驟,稽核階段也需要大量的材料,這是為了確定軟體著作權的真實性,從而避免智慧財產權錯誤或者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事故,其中,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是最基本的材料。那麼,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材料有哪些呢?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檔案通過獨立開發軟體,對軟體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或通過合同約定、受讓、繼承、承受取得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
一、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檔案應當包括: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體的鑑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檔案各一式一份。
1、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應提交線上填寫的申請表列印件,簽章應為原件。
2、軟體(程式、文件)的鑑別材料
二、一般交存:
源程式和文件應提交前、後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體的鑑別材料。注:源程式和文件應在頁首上標註相應的軟體名稱和版本號,右上角應標註頁碼,源程式每頁不少於50行,文件每頁不少於30行。
3、有關證明檔案證明檔案包括: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權利歸屬證明檔案等。
①代理人身份證明登記申請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委託許可權範圍、委託期限等內容。
②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單位的需蓋公章)?企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事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事業法人證書的影印件;
三、社團法人單位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團法人證書的影印件;
其他組織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影印件;
自然人申請的,提交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證明的影印件。
③權利歸屬的證明檔案委託開發的,應當提交委託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的, 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下達任務開發的, 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受讓取得軟體著作權的,應當提交軟體著作權轉讓協議;原著作權人的企業被合併或分立,由合併或分立後的其他企業享有著作權的,需要提交的證明檔案包括:企業登出登記證明、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其他證明;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檔案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4、其他證明檔案:修改他人軟體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從以上的材料可以看出,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材料是十分複雜的,需要準備很多的材料,這其中有像身份證明,法人證明等一般的書面證明,也有要求嚴格的權利證明,如果計算機軟體是合作開發的,還需要出示合作的合同,這可以看出我國在網際網路時代對知識的尊重,和對軟體開發工作者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