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軟體著作權>

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 閱讀(3.35W)

一、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軟體著作權申請所需提交的檔案有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表、計算機軟體說明書、申請人身份證明等。

(2)計算機軟體權利人繼承備案申請所需提交的檔案材料有權利繼承備案申請表、繼承證明檔案、原登記證書等。

(3)變更與補充登記申請所需提交的檔案資料有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有關變更及補充的材料、原登記證書等。

(4)計算機軟體權利轉移備案申請所需提交的檔案資料有計算機軟體權利轉移申請表、轉讓(許可)合同書、原登記證書、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文等。

(5)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續展申請所需提交的檔案資料有計算機著作權續展申請表、原登記證書等。

二、軟體著作權的內容

1.發表權,即決定是否將軟體公之於眾的權利。

2.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軟體開發者身份並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3.使用權,指通過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等方式使用其軟體的權利。

4.使用許可權,即許可他人以一種或幾種或全部的使用方式使用軟體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

5.轉讓權,即軟體著作權人將自己擁有的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後,受讓人享受其中的財產權利。按照我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軟體著作權登記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按照《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的規定,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體登記機構,經國家版權局批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可以在地方設立軟體登記辦事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是國家設立的綜合性著作權社會管理機構和社會服務機構,其指導思想和根本宗旨是認真貫徹《著作權法》及其他保護著作權的法律法規,以維護著作權人及相關權利者的權益為中心,幫助他們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促進著作權在社會文化和經濟生活中發揮作用,促進中國著作權產業的發展。同時,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受國家版權局委託,行使機構改革前部分由國家版權局版權司行使的職能。

對於軟體著作權的認定和處理,是需要根據軟體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的,特別是不同的軟體因著作權的具體事項並不相同,或者其涉及的範圍不一樣,那麼所認定的著作權登記內容也是不一樣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