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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資訊公開申請程式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59W)

雖然國家要求每個政府機關都要主動地公開與公民相關的資訊,但這並不是說政府就需要將包括社會主體隱私的資訊也都一同公示出去,因此有些資訊是需要公民的申請才能夠由政府出示的,下面一起來看看江西省資訊公開申請程式是什麼?

江西省資訊公開申請程式是什麼?

一、江西省資訊公開申請程式是什麼?

1、 提出申請

向省政府辦公廳提出申請的,填寫《江西省人民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省政府辦公廳領取,也可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資訊的描述請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資訊的標題、釋出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確定資訊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省政府辦公廳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省政府辦公廳收到省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後,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完備,可以當場受理的,當場受理登記並出具《登記回執》;對於要件不完備的,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

省政府辦公廳收到省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後,按規定程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省政府辦公廳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可延長15個工作日。

省政府辦公廳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鑑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資訊如果屬於省政府已經主動公開的資訊,省政府辦公廳告知申請人獲得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於省政府公開或者該政府資訊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資訊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絡方式。

綜上所述,公民想要申請政府想自己出示某些行政資訊時就需要結合上述的程式進行,否則政府出於對隱私的保護是不會隨意將這些資訊提供給公民任意瀏覽的。如果大家對申請公開資訊的程式還是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網站。